2011年我院被列入“湖南省建立健全大学章程,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学校”。根据《湖南省健全大学章程,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》的通知要求,改革试点实施期为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,分三个阶段进行,并于2013年6月对试点学校开展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。
为顺利完成学院章程的制定工作,学院特成立章程委员会,制定实施方案,具体计划内容如下:
一 章程委员会成员组成
顾 问:刘平 张大伟
主 任:倪文栋 文振华
委 员:姚建华 周务农 肖智清 袁世伟 孟益民 张志湘 李菽林 夏红球 严若红 彭六生
张良 章劲松 龚全安 邓子云 宋华 储昱 胡元庆 姚济国 权少杰 蒋龙平 曹上进
委员会下设章程起草小组,
组长:夏红球
成员:严若红 彭六生 张良 章劲松 储昱 郭瑶 龙雯 薛震湘
二 工作进度安排
(1) 资料收集、文件学习阶段。成立章程委员会及章程起草小组,相关人员对于制定高校章程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,学习领会《高等教育法》、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(2010-2020)、《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》(2010-2020)、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(教育部第31号令)等相关法规和兄弟院校章程,梳理重要内容,经过讨论,为学院章程的草案制定奠定基础。
(2) 调研考察、章程草拟阶段。拟选定省内三所高校(湖南农业大学、湘潭大学、南华大学)省外一所高校(成都中医药大学),开展调研活动,摸清章程制定的基本套路,弄清章程的基本内容,由章程起草小组草拟章程,形成章程的完整初稿。
(3)讨论修改阶段。在章程起草小组对章程初稿进行研讨的基础上,形成学院章程草案。在此基础上再组织两到三次大规模研讨会议,邀请多方成员和专家参与讨论。针对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,章程办公室对章程草案进行讨论和修改,并最终形成学院章程草案定稿。
(4)征求意见、审议通过阶段。将章程草案提交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。章程起草组织负责人就章程起草情况与主要问题,向职代会做出说明。章程广泛收集意见后,起草负责人将章程草案及起草说明,以及征求意见的情况、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等,提交院务会审议。经院务会讨论通过后,由学院党委会审定。通过审定,形成学院章程最终定稿,报湖南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核准,并提交章程制定工作报告。
(5) 章程实施阶段。章程通过核准,形成标准文本之后,进入实施阶段,对章程内容进行全面普及,普及一段时间后对普及的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书面报告,向改革试点领导工作小组书面汇报实施情况。
发展规划处
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